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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流程

时间:2017-01-02 14:31

根据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及流程。

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长沙公积金指引

【承办机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
【办理事项】:建房(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
【咨询电话】:12329
【相关链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长沙公积金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长沙住房公积金;
2、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
3、符合其它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资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建房费用支付凭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房屋所有权证》(翻建需提供);
8、建设工程竣工日期证明(居委会出具的);
9、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村民建房许可证(在农村建造或翻建需提供)。

提取时间:建设工程竣工日期之日起2年内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1、不得超过职工签订购房合同1年内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同一套房屋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

公积金提取流程:申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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